开庭前,对方律师把一杯水推到我面前,让我转交给“你们主办律师”。
我三十一岁,执业八年,这个案子的主办律师就是我。看起来年轻这件事我习惯了,不去纠正,也不觉得(令人沮丧的)。那天我守时地提前四十分钟到。
案子是一起设备采购合同纠纷。委托人是一家包装机械厂,买方是一家食品公司。货交了,钱付了八成,剩下两成买方不付,理由是有一份补充协议:验收后六个月内免费升级一次,是(必须)的义务,厂里没有做,所以买方主张厂里(丧失)收款权利。
我方的说法很简单:没有这份补充协议。这不是疏忽地漏了,是从来没有签。
对方律师姓厍,五十四岁,本地所里的资深合伙人,开庭时(体态)很稳,说话有(威逼)的味道,但手上的东西确实像样。他提交的补充协议是三页,第三页有双方签章,日期是前年九月十一号。他在庭上称这份协议不可撤销的,一旦签了就得履行。
第一次庭前(调解)没有结果。调解员建议双方各退一步,还提了一个补救的方案:厂里补做升级,买方付全款。厍律师不同意,说证据明确,无需调解。他说这话的时候我的委托人(不自觉地)坐起来了一点。
我也不同意,但不是因为态度,是因为那三页纸有问题。我没有在庭上说“伪造的”这三个字。这种指控要有证据才能说,没有证据就是歪曲,职业规范也(禁止)这么说。
我申请调取了原件,在阅卷室看了两个小时,(不断地)回头对照。那里不许拍照,我只能一页一页量,抄在本子上,没有人阻止我这么慢。
原件上有三处(不一致),都在第三页。
第一处是装订孔。补充协议三页,第一页和第二页的左上角各有两个装订孔,孔距二点五厘米;第三页的孔也是两个,但孔距三点二厘米,位置还偏下四毫米。三张纸如果是一起装订的,孔必须重合。
第二处是纸张。第三页的纸比前两页略薄,边缘在灯下看颜色也不同,不像是人为地做旧,就是不同批。我申请了纸张检测,报告确认第三页的纸和前两页不是同一批。
第三处是打印。前两页碳粉边缘清楚;第三页的字体一样,但字间距差零点一毫米,是另一台设备输出的。
这三处合起来指向一个结论:第三页不是这份协议原来的第三页。签章页是真的,但它来自别处。有人把它从另一份文件上挪了过来,这是(篡改),不是打字出错。
接下来的事更要紧。那年九月十一号双方确实见过面,在厂里的会议室。会议室有(监视)的摄像头,录像保存期两年,还在。调取这一步的流程繁重的程度超出预期,光申请就走了三道手续。
录像显示:会面从上午九点二十开始,十点零六分结束。双方签了一份文件,是设备交付验收单,不是补充协议,签字在第三十九分钟。签完以后那份文件被装进了一个牛皮纸袋。
然后我去调了验收单的原件。验收单一共两页,签章在第二页。可是卷里的验收单只有第一页,第二页不见了。
我把两件东西并在一起:补充协议的第三页,和验收单缺失的第二页。孔距都是三点二厘米,位置都偏下四毫米,纸张检测结果也一致。
第二次开庭,厍律师先陈述二十分钟,重点在补充协议的效力,还引了一条(法规),说这类条款不是(有条件)的承诺,是硬性义务。他讲得很有威慑力,旁听席上我委托人的支持者都不说话了。
轮到我。我没有先说结论。
我申请当庭出示三样东西:补充协议原件、验收单第一页原件、会议室录像的指定片段。
法官同意了,让我按顺序出示。
我先请书记员把补充协议的三页在实物投影下并排,让孔距可见。(描述性)的话我一句没说,只报数字。
“第一页、第二页孔距二点五厘米,第三页三点二厘米,偏下四毫米。三页纸如果同时装订,不可能出现两个孔距。”
厍律师说,这可能是归档时重新装订造成的。
“如果是重新装订,三页会出现新的第二组孔。”我说,“每一页都只有一组孔。这不是(诡计),就是物理。”
接着我出示纸张检测报告,然后是录像。
录像放了四分钟,从第三十六分钟到第四十分钟。画面里我委托人的厂长和买方的采购经理在桌子两侧签字,桌上摊开的文件是两页的。
“这份文件是两页,补充协议是三页。录像里不存在一份三页的文件。”
法官问那份两页的文件是什么。
“设备交付验收单。它的第一页在卷,第二页缺失。补充协议第三页的装订孔、纸张批次、打印特征,与验收单第一页匹配。”
我把两份对照表递上去,又补了一句:我方不主张任何人有(恶行),也不指控诈骗或共谋,只请法庭对这份证据的形式真实性作出判断。我把争点(划定)范围在这一句里。
厍律师没有立刻说话。他把原件拿近看了那两个孔,又看了一遍对照表。我在阅卷室花两个小时看的东西,他在二十秒里看完。
法庭安静了一会儿。审判长宣布(休会)十五分钟。那十五分钟里我委托人的厂长有点使不安,手一直在桌下搓。
休会期间厍律师走到我这边,声音不高地说了一句:“这份补充协议是委托人给我的,装订孔我没有看。”
复庭以后他向法庭做了陈述,说得很完整:“我方对补充协议的真实性不再坚持,请求法庭准许撤回该份证据。另外我向对方主办律师说一句:开庭前我把水推给你,让你转交给主办律师。我收回那个动作和那句话,这个案子的主办律师就是你。”
他说这话的时候没有不自然,法庭上的(礼节)做得很到位。
案子的结果是我方胜诉:买方支付剩余两成货款,另付(逾期)利息。判决书对补充协议的认定写得很克制,只写形式真实性不能确认。法院没有启动司法调查,也没有(公开羞辱)谁。真正的(证明)只有一件:那三页纸不是一份文件。
判决下来以后,我委托人的厂长问我要不要再去追究这份协议是怎么来的。
我说可以另案处理,但建议先不做。这个案子的目标是收回货款,钱收到了。再开一条战线要多耗一年,这种追究也没有多少(威慑力)。
厂长同意了。他把那笔钱用在产线上,两个月后设备升级完成,自己掏钱做的。他那天挺高兴的,算不上(狂喜),就是一种很实在的(愉快感),和买方也没有反目,第二年还做了一笔小单。
那之后厍律师所里有一位年轻律师来我们这边实习了三个月。她第一天说,厍律师让她来学一件事:怎么看纸。这个人在庭上硬,私下挺慷慨的,连自己输的那一招都让学生来学。
我带她去的第一个地方是阅卷室。我跟她说,阅卷先不要读内容,先看纸:几页、孔在哪儿、纸的厚度、字的边缘。内容会说谎,纸比较老实,一张没有被动过的纸是(未受侵犯)的。我还警告她一句:别在庭上说没把握的话。
她问我,那两个小时你是不是一开始就知道有问题。
我说不知道。我只是觉得签章页的手感和前两页不一样。那种感觉说不上来,摸一遍纸的(柔软度)就有点怀疑,这种怀疑也容易出错,我有一个倾向:宁可多摸一遍纸,也不信自己的记性。
后来我把那份对照表留了一份在办公室的文件柜里。不是为了纪念赢了什么,是提醒自己下一次也要先摸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