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學第一週的討論課,霍爾博士讓大家先自我介紹,再把十四個人分成三組,每組輪流負責一週的報告。分到最後,他看著坐在窗邊的我和韓國同學敏宇。
「國際生負責做紀錄就好。」他說得很(自然),「你們聽得仔細,寫下來也比較不會漏。」
教室裡響起一陣(笑聲)。我沒有(反抗),只是(點點頭),把筆記本(翻到)新的一頁。來倫敦之前,我在台北的補習班教了兩年英文,做紀錄這種事,我確實不陌生。
敏宇是我在這裡的第一個(熟人)。下課後他小聲說:「他不是壞人,只是習慣這樣分工。」我說我知道,(忍住)了想多說的那一句。
第一個月,我每週準時把紀錄寄給全班,(附上)發言人的名字和每個論點引用的頁數。第三週霍爾博士出差,討論課(取消)了一次,我還是把那週的閱讀摘要寄了出去。他的回信只有一行:「收到,謝謝。」
第四週的題目是「大學的課程該不該(全面)改成線上授課」。這正是雅思寫作常考的那種題目,我在台灣替學生改過不下五十篇,知道它比看起來(複雜)。
閱讀書單(總共)五篇,前兩篇是重點,後三篇列在「延伸閱讀」底下。班上大部分人只讀前兩篇,這不算(例外),延伸閱讀本來就沒有人檢查。
第一篇是十年前一份很有名的研究。作者比較了線上和面授兩組學生的期末成績,(結論)是兩組幾乎一樣。這份研究被引用得非常廣泛,連政府的報告都拿它當(根據)。
那是一個(普通)的星期天晚上。我在(宿舍)那盞(昏暗)的檯燈下讀完前兩篇,又(迫不及待)翻到第五篇。書單上只寫著作者的姓和年份,旁邊有一行很小的字:「請與第一篇一起讀。」
第五篇的作者,就是第一篇的作者。十年(之後),她(回頭)重新檢查自己的(資料),寫了一篇很(低調)的短文,發表在一本(不起眼)的教育(期刊)上。
文章前半段在說明方法,我讀得很慢。讀到(第四十)頁的最後一段,我(放下)手上的筆。
她寫道,當年的樣本只算了「完成課程」的學生。線上那一組,第一週有一百二十人,期末只剩七十人,中途離開的五十人沒有被算進去。她承認這是研究設計上的(弱點),也是她當時沒有看出的破綻。
我把兩篇文章的數字(並排)抄在筆記本上。從這兩組數字,只能(推斷)完成課程的人成績差不多;線上組卻有四成的人沒有走到期末。
要不要在課堂上說,是另一件(棘手)的事。做紀錄的人(插話),在這裡好像不太明智。可是我替學生改作文時一直說,想(說服)別人,數字就不能只看一半。(無論如何),我決定先把書單放在(手邊)。
星期二下午的討論課,報告組的艾蜜莉站在前方,投影片做得很漂亮。她很有自信,(一開始)就說:「研究已經(證明),線上和面授的效果一樣,大學沒有理由(堅持)面授。」
同組的湯姆接著補充,線上課程能夠省下教室和交通的成本。他有點(自誇)地說,自己上學期的兩門課全部線上修完,成績遠遠高於平均。幾個同學點頭表示(贊成)。
我(照常)低頭記錄,把每個人的論點(分成)支持和反對兩欄。反對那一欄一直是空的。
快下課前,霍爾博士照慣例請我唸一遍紀錄。我唸完,調整了一下(呼吸)。
「我可以補充一點紀錄之外的東西嗎?」
他有點意外,還是點了頭。「(直接)說吧。」
我把筆記本翻到那兩排數字。「書單的第五篇,是第一篇作者十年後寫的。她說當年只算了完成課程的學生,線上組一百二十人裡,有五十人(中途離開),沒有被算進去。」
教室安靜下來。艾蜜莉脫口而出:「第五篇是(延伸)閱讀,不是必讀。」她的語氣有一點(惱怒)。
「我(絕對)不是要(否定)你的報告,」我說,「只是書單上寫著,請兩篇一起讀。」
敏宇(俯身)過來看我的筆記本,小聲說:「你抄的數字很(可靠),連頁碼都有。」
霍爾博士拿起自己印的書單,翻到最後一頁,看了那行小字很久,像在(深思)什麼。然後他笑了一下,有點(不好意思)。
「這行字是我寫的,我自己倒是忘了。這不是艾蜜莉的錯誤。」他把書單放回桌上,「第一週我說,國際生(負責)做紀錄就好。那句話我(收回)。」
他看著我,「後半節由你來主持。紀錄交給湯姆。」
湯姆二話不說,把筆記本拿了過去,還小聲問我:「紀錄這麼(麻煩),你都怎麼處理得這麼快?」我走到前面,手心有點熱,聲音倒是很(堅定)。
我先問大家一個問題:「那五十個中途離開的人,是誰?」
沒有人(馬上)回答。敏宇先開口,他(推測)是要打工的學生,線上課可以晚上看,結果最容易一拖再拖。艾蜜莉想了一下,說也可能是家裡沒有安靜房間的人。
「所以問題可能不是線上或面授,」我說,「而是誰需要被留下來。」
接下來二十分鐘,討論比前三週熱烈得多。有人說線上課對住得遠的人是好事,也有人擔心少了同學,一個人在房間裡很容易(沮喪)。兩邊的看法其實是(互補)的。
艾蜜莉最後(改變主意)。她很(大方)地說,如果要寫一篇雅思的議論文,她現在會寫「線上授課可以,但要(附帶)(面對面)的(輔導)」,藉此把那五十個人(留住)。
我把她這句話寫在白板上,旁邊寫上那兩個數字。白板很快充滿了(箭頭)和名字。下課鐘響,霍爾博士站在教室後面,靜靜地聽完最後一個發言。
離開前,他(靠近)講台,對我說:「第五篇那一段,(值得)每個人讀到最後。下一份書單,我想先給你看一遍。」
我說好。湯姆在旁邊舉起筆記本,給我看他寫的第一行:「主持:林以安。」字很大,有點(歪)。
我把書單(收進)包包,最後一頁還折著一個角。走出大樓的時候,倫敦的天已經暗了,路燈一盞一盞亮起來。